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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次数:0

各部门:

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1. 《选题指南》(附件2)包括研究专题类选题和学科类选题。研究专题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实践研究”“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河北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3个专题,共96项选题。学科类选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6个学科分类,共185个选题。

2. 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可以对选题文字表述作出适当调整;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

3. 研究专题中,专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实践研究”、专题二“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研究”旨在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事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实践问题,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研究报告或理论文章,研究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和《经济日报》发表即可结项。研究成果优先报送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河北智库报告》(邮箱:hebeixinxingzhiku@163.com),课题组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渠道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如研究周期内未能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大报大刊发表理论文章,可以著作、论文等其他形式成果结项。

专题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河北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研究”为河北文化研究项目选题,旨在着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创新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河北地方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成果。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著作,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4. 学科类选题分为应用类选题和基础类选题。应用类选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基础类选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其中,应用类选题要求申请人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基础类选题根据研究实际确定预期成果形式。学科类选题由申请人根据研究实际确定研究周期和预期成果形式。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专题类和学科类两种。专题类包括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学科类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资助经费待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立项后确定。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每人限报1项。

2.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1日后出生)。

3. 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4. 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5.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6. 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 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8. 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9. 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具体要求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执行(附件4)。

10.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原件(附件1)。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申报,网络平台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3日。

2. 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提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师大社会科学处审核后方可申报。

3. 下载《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填报(平台开放后下载最新版)。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填写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上传并提交。

4. 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报送师大,进行校内初评。《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2份),A4纸打印。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系部审核统一提交教务科研处。

5. 通过校内初评后,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上传申报系统,并打印最终版纸质申报材料,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系部审核统一提交教务科研处。

6. 项目经费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预算。

六、申报时间

1. 用于校内初评的申报材料,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6月7日。

2. 最终版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附件1:2024—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教务科研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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